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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褔能畜牧場

文號
30-100-060006
裁罰機關
彰化縣
處分日期
2011/06/03
違規日期
2011/05/03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罰鍰金額
NT$120,000
處分種類
限期改善
違規情節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20000元整,並限於100年06月30日前檢附改善完成之照片,送本縣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否則視為未完成改善,將依法於改善期限屆滿之翌日起執行按日連續處罰。 限改日期:100年06月30日。
裁處依據
違反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2條之規定,爰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及附表項次三等之規定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已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彰化縣竹塘鄉小西村竹西路一七五號
違規地址
彰化縣竹塘鄉小西村竹西路175號
統一編號
--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