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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1-010007
- 處分日期
- 2022/01/07
- 違規日期
- 2021/09/09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0年9月9日派員至貴公司(臺南市官田區工業西路6號)稽查,經查貴公司從事廢塑膠再利用,領有本局核可再利用檢核,該址目前已搬空,貴公司表示欲將業務遷移至臺南市官田區拔林里拔子林83之44號場址,惟場內產生0.6公噸生活垃圾(D-1801),目前亦隨之搬移至新場址貯存,與網路申報地點不符;另查廢棄物網路申報狀況,其中110年7月產生10公噸廢塑膠(R-0201),未於110年8月申報數值,造成質量不平衡。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附表2項次9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官田區渡拔里拔子林八三之四四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官田區工業西路6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