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21-106-070131
 
            
            
            
                
- 處分日期
 
                - 2017/07/20
 
            
            
                
- 違規日期
 
                - 2017/06/23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處分種類
 
                - 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有82年6月出廠的**-780號營業大貨車,於106年6月23日行經本市後壁區國道一號北上新營地磅站旁,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路邊攔查排煙檢測,檢測結果黑煙達8.7m-1,超過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規定之限值-出廠於82年6月30日以前排放標準為2.8m-1。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8月18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及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第1項及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物罰鍰標準第2條第1款第3目之2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路竹區竹南里中正路二一一號三樓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後壁區國道一號北上車道新營地磅站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