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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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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6-070041
- 處分日期
- 2017/07/24
- 違規日期
- 2017/06/05
- 違反法條
- 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1條第4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恆晟金屬有限公司從事牙條表面處理及電鍍作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6年6月5日派員督察,發現該公司廢水處理設施產生之電鍍污泥貯存於廠內,惟未依規定分類編號,並標示產生廢棄物之事業名稱、貯存日期、數量、成分及區別有害事業廢棄物特性之標誌,且貯設施未於明顯處設置白底、紅字、黑框之警告標示。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8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第11條第4款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1項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仁德區保安里開發四路五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仁德區保安里開發四路五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