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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3-120050
- 處分日期
- 2024/12/16
- 違規日期
- 2024/10/15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南區環境管理中心於113年10月15日至貴公司執行督察,經現場人員表示113年08月20日更換急速過濾槽濾沙(石英砂)及活性碳吸附裝置活性碳,惟貴公司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並未登載廢石英砂項目,爰認定貴公司未依規定辦理變更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即逕行營運之違規事實。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經限期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4年01月17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附表2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仁德區保安里開發四路六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仁德區保安里開發四路6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