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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馥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30-111-050011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22/05/16
違規日期
2022/04/09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6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新化廠從事紡織業,本局111年4月9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新化廠現場廢水處理設施中於採樣陰井(T01-14)前有一個貯有廢水之黑色塑膠水桶,未依許可文件登載內容事項操作。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45條第1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附表三、第8款附表八、第3條第1項、第2項及第5條第1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南市永康區建國里復興路一巷三○弄九九號
違規地址
臺南市新化區山腳里頂山腳五四之九八號
統一編號
22132053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