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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曙學校財團法人桃園市方曙商工高級中等學校

文號
41-114-040210
裁罰機關
桃園市政府環
處分日期
2025/04/15
違規日期
2025/03/04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1,2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未依規定分類,排出含有資收物、廚餘之垃圾。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桃園市龍潭區中原路一段五○號
違規地址
桃園市龍潭區中原路一段50號
統一編號
39301813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