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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全美畜牧場

文號
30-105-120005
裁罰機關
彰化縣
處分日期
2016/12/02
違規日期
2016/05/02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
罰鍰金額
NT$31,506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稽查時廢水處理設施運作中,發現兼氣池之槽壁接縫處有廢水滲漏至場區外承受水體,且未依規定通報及採行緊急應變措施。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31506元整,,並請於文到3日內,檢具完成改善之證明文件(含照片),向本縣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屆期仍未補正或完成改善者,將依法按次裁處。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之規定,並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及水污染防治法第51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彰化縣員林市中央段一二六四地號,中央段一二八○地號,中央段一二八一地號
違規地址
彰化縣員林市中央里田中央巷10-5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