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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1-010002
- 處分日期
- 2022/01/03
- 違規日期
- 2021/06/21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為核可之乙級廢棄物清除機構(許可證字號:106高雄市廢乙清字第00**號),其許可文件內容包含清除車輛車號之登載,稽查時發現貴公司派員駕駛前開車輛,載運清除廢棄物,該車輛非許可證內容登載之清除車輛,惟未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3款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6條及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大寮區義和路一一一之一四號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八里區中山路3段(台15線道路11K處)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