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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9-040016
- 處分日期
- 2020/04/13
- 違規日期
- 2020/02/15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9年2月15日派員會同貴行負責人吳仁傑至本市安南區青砂街1段169之32號對面土地(青砂段226地號) 稽查,現場發現大量工程拆除後廢木材、廢塑膠管及建築混和物等,經查貴行領有臺南市政府廢棄物清除許可證(108臺南市廢乙清字第17號),登記地址為本市北區成功里北安路1段176巷57弄2號1樓,未申請貯存場或轉運站即將廢棄物清除至前開土地堆置,與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不符。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條件:檢具事業廢棄物完成清理改善證明文件,向本局報請查驗。限改日期:111年01月15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5條第1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附表三項次三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北區成功里北安路一段一七六巷五七弄二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安南區青砂街一段169-46號附近空地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