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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0-060012
- 處分日期
- 2021/06/17
- 違規日期
- 2021/05/14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15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局派員於110年5月14日14時25分前往旗津區旗津一路116號碼頭旁稽查,於施工區周界外(判定位置:旗津一路上;施工區南側;風向:南風)發現明顯粒狀污染物(揚塵)散佈於空氣中,嗣入施工區查察,發現貴公司正進行海埔新生地挖土、出土及鋪設防塵網工程,惟未設置有效防制處理設施或措施,致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揚塵)散布於空氣中,造成空氣污染。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5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7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佳里區忠孝東路五五巷一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旗津區旗津一路116號碼頭旁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