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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7-050009
- 處分日期
- 2018/05/14
- 違規日期
- 2018/04/13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案為民眾陳情案,本局於107年4月13日派員前往稽查,發現貴公司於本縣布袋鎮光復里太平東路107號內堆置人工粒料約1000立方米及設置攪拌設備,現場已有製成水泥製品(塊、磚)及等候乾燥之半成品,前述水泥製品製造係屬非金屬礦物製品製造業,屬環保署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惟貴公司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本局審查核准,逕行營運從事水泥製品製造作業,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龍井區忠和里西濱路三段二一七號
- 違規地址
- 嘉義縣布袋鎮光復里太平東路107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