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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翔企業有限公司

文號
20-112-010004
裁罰機關
新北市
處分日期
2023/01/05
違規日期
2022/08/04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罰鍰金額
NT$0
處分種類
勒令停工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屬廠區從事保麗龍之製造,經查廠內鍋爐之換算蒸發量為4.8公噸/小時,符合總設計或總實際蒸氣蒸發量達2公噸/小時以上,未滿13公噸/小時,核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5批第2類應申請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鍋爐蒸氣產生程序),惟未取得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即逕行操作。
裁處書主旨
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後段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不須繳納
事業地址
新北市五股區工商路八二號之三(三樓)
違規地址
新北市五股區民義路1段312巷之13
統一編號
16656762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