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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4-110-110017
- 處分日期
- 2021/11/24
- 違規日期
- 2021/10/22
- 違反法條
-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9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查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10月22日上午10時許派員至貴公司新屋廠(管制編號:H52A3634)稽查,查該廠提供之毒性化學物質「鄰苯二甲酸二異丁酯」申報運作紀錄表結餘量共計0公克,並由該廠廠長呂○○陪同至運作場所(實驗室貯存櫃)清點現場結餘量共計4.04公克(含瓶重),現場實際結餘量與該廠所提供之毒性化學物質運作紀錄表與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登記申報系統不相符;貴公司未按成分含量與濃度區間,按實際運作情形,逐日記錄,核已違反本法第9條第2項授權訂定之「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運作與釋放量紀錄管理法」第3條第1項第1款規定,依法告發。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12月2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9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59條第3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北市北投區承德路七段三四八號二樓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新屋區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