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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3-080009
- 處分日期
- 2024/08/09
- 違規日期
- 2024/04/12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承攬之「交通部公路局北區養護工程分局台5線18K+520及台2線53K+200等2處地錨邊坡改善工程」,惟未妥善採取水污染防治措施,於淡水河系水污染管制區之水體或其沿岸規定距離內棄置其他污染物(淤泥)。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貴公司承攬之「交通部公路局北區養護工程分局台5線18K+520及台2線53K+200等2處地錨邊坡改善工程」,惟未妥善採取水污染防治措施,於淡水河系水污染管制區之水體或其沿岸規定距離內棄置其他污染物(淤泥)。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北市大安區四維路一九八巷二九號二樓之三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汐止區保新街133之1號旁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