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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豐廣告事業有限公司

文號
41-100-103075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1/10/27
違規日期
2011/04/3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罰鍰金額
NT$1,5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500元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桃園市桃園區中正路一二四七號二二樓之二
違規地址
高雄市左營區翠明路與明潭路口(紅磚道上)
統一編號
80046160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