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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鑫有限公司
- 文號
- 30-110-090019
- 處分日期
- 2021/09/13
- 違規日期
- 2021/08/04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94,5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1.貴公司於本市東區十甲北街43號從事電鍍業,領有本局核發之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11533-09號),經本局於110年8月4日派員前往查核結果查核並會同現場人員於放流口採驗水質結果,總鉻檢測值:2.85mg/L(限值:2.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2.違規限期改善部分:請於110年10月1日完成改善且檢具符合放流水標準之水質檢測報告(須含總鉻項目)及「改善措施執行完成報告書」或停工停業之證明文件報請本局查驗。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945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10月0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已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東區十甲里十甲北街四三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東區十甲北街43號
- 統一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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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