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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庭鮮花店

文號
21-114-050891
裁罰機關
苗栗縣
處分日期
2025/05/19
違規日期
2025/05/06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3,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店所屬柴油車車號:8720-N5,新竹縣政府環境保護局執行竹竹苗柴油車聯合攔檢排煙檢測結果排氣管黑煙排放不透光率為1.4m-1,已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該車出廠日期為2012年2月,排放標準為1.0m-1)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並限於114年6月18日前完成複驗,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6條第1項第1款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苗栗縣竹南鎮竹南里二一鄰博愛街五九號
違規地址
苗栗縣竹南鎮科研路與科東二路口
統一編號
02929905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