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澎湖縣
  3. 台灣自來水公司第七區管理處馬公海水淡化廠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台灣自來水公司第七區管理處馬公海水淡化廠

文號
40-108-070001
裁罰機關
澎湖縣
處分日期
2019/07/08
違規日期
2019/04/25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2項
罰鍰金額
NT$6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1、本署108年4月25日派員督察,旨揭淡化廠未在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提報產出事業廢棄物「含汞廢液(C-0101)」,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2、另該廠實驗室產出之「含汞廢液(C-0101)」,自105年5月12日貯存約22.2公斤,迄督察時貯存已逾1年,且未向貴府申請延長,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2項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澎湖縣馬公市烏崁里三○六號
違規地址
澎湖縣馬公市烏崁里306號
統一編號
85627031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