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44-106-060003
- 處分日期
- 2017/07/04
- 違規日期
- 2017/06/06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一、貴公司領有嘉義縣政府核發之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證號:105廢清字第0013號),業經該署於106年6月6日協同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三中隊及本局人員督察,發現貴公司承攬事業廢棄物清除業務,分別於106年(下同)1月24日以車號KEB-3188(車斗86-6J)、1月27日以車號886-Z2(車斗86-6J)及車號KEB-3382(車斗HAA-7027)之車輛載運廢布、廢塑膠及垃圾等廢棄物共3車次至高雄市大寮區赤崁段潮洲寮小段6474地號土地堆置。二、貴公司清運上述廢棄物未於106年1月之營運紀錄中申報,已違反本法第31條1項2款規定;其車斗86-6J為經本局核可裝置即時追蹤系統之清運機具,於1月24日及27日啟動時,系統未維持正常操作(無軌跡資料),違反本法第31條1項3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第31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嘉義縣朴子市大葛里吉祥五街東段二八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嘉義縣朴子市義朴段23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