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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首席消防安全設備維護基金會

文號
41-100-031507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1/03/21
違規日期
2010/07/02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罰鍰金額
NT$1,5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500元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左營區至真路一一號
違規地址
高雄市鼓山區博愛1路與大順1路口
統一編號
08246695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