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垃圾資源回收廠
- 文號
- 20-112-010004
- 裁罰機關
- 新竹市
- 處分日期
- 2023/02/04
- 違規日期
- 2022/08/05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5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1年8月5日晚間7時22分接獲告知貴廠有異常排煙情形,現場確認結果發現貴廠防制設備A006脈動式袋式集塵器之濾袋倉室破裂,且原隔離倉室開啟,造成排放管道P002大量白煙排出,貴廠未採取緊急應變措施及未依規定於1小時內通報本局。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5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竹市北區海濱里海濱路二四○號
- 違規地址
- 新竹市海濱路240號
- 統一編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