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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6-090008
- 處分日期
- 2017/09/11
- 違規日期
- 2017/08/17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案為自主性勾稽,本局於106年8月17日派員稽查,經查貴公司承攬之「嘉義縣食安大樓結構及裝修工程」(興建地址:嘉義縣太保市嘉保段152地號),產出之廢棄物D-0599(土木或建築廢棄物混合物)於105年10月、106年2月至4月、6月申報之產出量(105年10月申報55.2公噸、106年2月申報7.78公噸、106年3月申報35.27公噸、106年4月申報27.22公噸、106年6月申報30.06公噸)均超過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准之最大月產出量10%(D-0599(土木或建築廢棄物混合物)最大月產生量6公噸),未依規定辦理變更,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另產出之廢棄物D-0599(土木或建築廢棄物混合物)於106年2月、6月申報質量不平衡(產出量扣除聯單申報量不符合貯存量),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9月3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嘉義縣太保市祥和三路東段二○五巷一二號
- 違規地址
- 嘉義縣太保市嘉保段一五二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