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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3-010018
- 處分日期
- 2024/01/18
- 違規日期
- 2023/12/12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南區環境管理中心於112年00月00日執行督察,發現貴公司其他金屬品處理加工程序之袋式集塵器A004,最近一次更換濾袋時間為112年00月00日,惟查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貴公司自112年00月起至112年00月期間,無申報廢氣處理程序有產出廢濾袋(廢棄物代碼D-0899),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並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小港區山明里沿海二路四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小港區山明里沿海二路四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