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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9-050010
- 處分日期
- 2020/05/06
- 違規日期
- 2020/02/03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8年12月30日派員前往貴公司稽查,查獲貴公司廢木材(R-0701)貯存區雖設有排水收集設施,惟已被廢木材覆蓋未能發揮功能,視為未設排水收集設施,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規定告發並限期於109年1月31日17時前改善完成;本局後於109年2月3日派員複查,查獲貴公司排水收集設施仍被廢木材覆蓋未能發揮功能。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楊梅區高山里高獅路三○三巷一八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楊梅區高山里高獅路303巷18號(協昇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