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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3-110004
- 處分日期
- 2024/11/18
- 違規日期
- 2024/10/11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該事業於事業機構每月申報資料中:廢氣處理程序(製程代碼:000004)113年2月、3月非有害廢集塵灰或其混合物(D-1099)及廢水處理程序(製程代碼:370001)113年2月、3月有機性污泥(D-0901)以上2項事業廢棄物均未依規定申報貯存量,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二、(三)1.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雲林縣斗南鎮新崙里新崙路八七之一三號
- 違規地址
- 雲林縣斗南鎮新崙里新崙路八七之一三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