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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2-050011
- 處分日期
- 2023/05/05
- 違規日期
- 2023/02/2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廠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金屬電鍍處理程序(M01)(操證字第H7088-00號)」,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2年2月20日派員前往稽查,稽查時電鍍設施(區)(E001)後端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洗滌塔(A001)運轉中 ,惟查貴廠自111年9月5日起迄今(112年2月20日),未依許可證內容記錄防制設備洗滌塔(A001)之每日操作參數。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大園區內海里民生路一二三之一二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大園區內海里民生路123之12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