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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0-060001
- 處分日期
- 2021/06/08
- 違規日期
- 2020/10/19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1項,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9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屬水污染防治法列管(管制編號:126B4913)且應設置廢(污)水專責人員之事業,因原專責人員黃OO先生離職,嘉義市政府環境保護局(下稱環保局)前以109年9月3日嘉市環水字第1098900659號函告知貴公司應於109年10月1日前完成廢(污)水專責人員設置,再經環保局於109年10月19日派員至該公司進行列管事業專責人員設置稽查,查獲貴公司現場仍未完成設置專責人員。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1項及廢(污)水處理專責人員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9條第2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7月01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1項及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9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8條第3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嘉義市西區國華里文化路二九九號
- 違規地址
- 嘉義市西區國華里文化路二九九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