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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2-110019
- 處分日期
- 2023/11/22
- 違規日期
- 2023/06/09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屬新莊廠領有本局核發之水污染防治許可證(證號:新北市環水許字第04046-**號),惟查依其廢(污)水貯留許可文件內容所示,廢(污)水處理單元操作參數之許可核准加藥量分別為:快混池(T01-2)高分子聚合物0.02~0.04 公斤/日)及pH調整兼慢混池(T01-3)氫氧化鈉(0.05~0.1 公斤/日),經核對111年(7月、8月、11月、12月)及112年期間(4月、5月),有多日未依許可核准量投藥,核屬未依許可登記事項運作。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規定,爰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8條第2項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及第5條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5條及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北市南港區三重里三重路一九之一一號一二樓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新莊區瓊林南路三一七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