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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9-040002
- 處分日期
- 2020/04/20
- 違規日期
- 2020/03/16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9年3月16日至貴公司現場稽查,發現違反事項如下:1.查貴公司廢棄物(R-0201廢塑膠)未堆置於核准之再利用檢核登記之貯存區,且未依再利用檢核內容執行,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相關規定。2.另貴公司營運至今(109年3月16日止)未依「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申報相關資料,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相關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4月24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基隆市七堵區堵南里堵南街四四之一號
- 違規地址
- 基隆市七堵區堵南里堵南街四四之一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