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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14-010004
- 處分日期
- 2025/01/08
- 違規日期
- 2024/12/13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輸入輸出管理辦法第29條
- 罰鍰金額
- NT$12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該公司領有主管機關核准之廢棄物輸出許可文件(許可文件字號:EPHKB240522011),得執行廢棄物廢塑膠混合物(D-0299)之輸出業務,核准許可輸出總量為2,000公噸,許可期間自113年6月21日至114年6月30日止。經查詢環境部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結果,該公司於核准期間內輸出之廢塑膠混合物,委託廢棄物境外輸出之非原許可來源事業其實際輸出數量已超出原許可輸出數量之百分之三十,該公司亦未依規事先申請納入原核發許可文件之輸出額度內並經主管機關許可。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輸入輸出管理辦法第29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3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苗栗縣竹南鎮大埔里科專三路三一號
- 違規地址
- 苗栗縣苑裡鎮順天段207、208-1及250-1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