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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麗牙醫診所

文號
40-110-020018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21/02/18
違規日期
2020/12/28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8條第1項第2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8條第2項
罰鍰金額
NT$6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案係高雄市政府衛生局109年12月24日函轉民眾陳情,本局109年12月28日派員稽查,貴事業感染性廢棄物混合物(C-0599)委託「高雄醫療廢棄物處理股份有限公司」清理,頻率約一個月清理一次,惟現場室溫下貯存3袋感染性廢棄物混合物(C-0599),未設置於攝氏0度以下冷凍設備,且未於最外層明顯處標示廢棄物名稱、產生廢棄物之事業名稱、貯存日期、重量、清除處理機構名稱,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8條第1項第2款及第2項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期於文到次日起14日內完成改善。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8條第1項第2款及第2項規定,並依同法第53條第2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14)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已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楠梓區後昌路六七八號一至二樓
違規地址
高雄市楠梓區後昌路六七八號一至二樓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