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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2-120019
- 處分日期
- 2023/12/13
- 違規日期
- 2023/03/06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南區環境管理中心於112年3月6日至貴公司執行督察,發現貴公司聚氯乙烯(PVC)膠布加熱產出之廢液(以50加侖鐵桶 收集、貯存) 及拆卸製程管線之廢保溫材料均未依規定以網路申報產出、清理情形。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1月31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附表2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13-040045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岡山區本洲里岡山北路一二○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仁德區保安里文賢路二段四五號22.9210465,120.2379382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