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村企業有限公司鹿峰第一廠
- 文號
- 30-108-050025
- 裁罰機關
- 臺中市
- 處分日期
- 2019/05/14
- 違規日期
- 2019/01/21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05,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查該公司位於臺中市OO區OO路O號設立工廠,案經本局於108年1月21日15時35分派員前往稽查,查獲該公司污水處理加壓機馬達管線破裂且無適當防範措施,致廢水疏漏至周界外溝渠污染水體屬實,另經本局向該公司查證,本案污染疏漏時間為108年1月21日8時整,惟截至稽查當時本局未接獲貴公司事故通報,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5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1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沙鹿區鹿峰里星河路一八七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沙鹿區星河路187號
- 統一編號
- 56623922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