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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8-040018
- 處分日期
- 2019/04/13
- 違規日期
- 2018/09/12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案財政部關務署基隆關桃園分關於107年9月12日會同貴公司及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北區環境督察大隊會勘時,咸認為貴公司於107年9月5日向基隆關報運進口OLD AND USED MACHINERY貨物一批(報單號碼:AT/BC/07/185/ F6127),來貨第6項貨名USED ELECTRIC BREAKER,貼有「變頻器無動作」字樣加註不堪使用,判定為廢棄物,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已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竹縣竹北市福德里竹仁街二四號八樓之四
- 違規地址
- 基隆市中正區基隆港口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