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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4-114-060018
- 處分日期
- 2025/06/18
- 違規日期
- 2025/03/18
- 違反法條
-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4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經查於試藥區儲存櫃有列管之毒性化學物質,編號20為「三氧化鉻」 含量99.9%以上共三罐(含瓶重224.0克、471.4克、793.6克),其成分含量已達列管濃度六價鉻含量1%以上,屬第2類毒性化學物質;編號85「鉻酸鉀」含量99.9%以上共1罐(含瓶重564.8克),其成分含量已達列管濃度六價鉻含量1%以上,屬第2類毒性化學物質;編號105「重鉻酸鉀」含量99.9%以上共1罐(含瓶重460.3克),其成分含量已達列管濃度六價鉻含量1%以上,屬第2類毒性化學物質;編號17「甲醛」含量24%以上共2罐(含瓶重837.5克、761.6克),其成分含量已達列管濃度15%以上,屬第2、3類毒性化學物質,惟貴公司未於運作(貯存)前向本局申請核可文件,核已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4項項規定,依法告發。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14年07月1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4項之規定,並依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59條第7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待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蘆竹區長興里南崁路二段四○二巷二弄一二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蘆竹區
- 更新時間
- 2025/07/16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