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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太精鍍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30-106-010017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7/01/19
違規日期
2016/04/2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21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罰鍰金額
NT$2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案依高雄市政府經濟發展局岡山本洲產業園區服務中心派員於105年04月20日至貴公司查證時,發現貴公司事業廢(污)水排放工業區雨水道,前述情事,業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授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21條之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21條及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岡山區本洲里本工六路一二號
違規地址
高雄市岡山區本洲里本工六路一二號
統一編號
27688468
更新時間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