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22-114-060240
- 處分日期
- 2025/06/18
- 違規日期
- 2025/05/29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4年5月29日前往臺中市北屯區○○段○地號稽查,現場查獲貴公司承攬營建工程(113中都建字第○○號),於超過事業主管機關核准延長施工管制時段(申請時段至晚間22時)仍使用動力機械從事灌漿作業致妨礙安寧,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及本局公告修正「臺中市噪音管制區內禁止從事妨礙安寧行為之時間、地點或場所」公告事項第4項:「營建工程於本市各類噪音管制區晚上7 時至翌日上午8時及例假日(含國定假日)中午12時至下午2 時,不得使用動力機械從事施工及吊掛作業致妨礙安寧之行 為」之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之規定,並依噪音管制法第23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北市信義區基隆路一段二○○號一五樓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北屯區碧柳段9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16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