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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2-120003
- 處分日期
- 2023/12/04
- 違規日期
- 2023/06/15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會同苗栗縣警察局通霄分局社苓派出所於本縣轄苑裡鎮苗140線8公里西向東攔查貴公司所屬車輛KLJ-1858(子車: HK-308,司機:蔣昆霖)載運剩餘土石方,經查所屬車輛行為人於稽查當時提供購料證明來源為臺中市豐洲堤防公有土石方資源堆置處理場(弘城營造有限公司),本案業經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查詢回復,上述車輛並未有至臺中市豐洲堤防公有土石方資源堆置處理場(弘城營造有限公司)載運剩餘土石方,故本案貴公司所屬車輛隨車攜帶之購料證明文件,係屬無效之剩餘土石方產生源證明文件。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龍井區忠和里臨港路二段七四號
- 違規地址
- 苗栗縣苑裡鎮苗140線8公里西向東處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