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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記造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20-111-100016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22/10/18
違規日期
2022/08/23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45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1年8月23日派員至貴公司固定污染源化學製造程序(M14)排放管道(P141)檢測異味污物濃度結果為5,500,已逾「固定污染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所訂排放管道味污染物排放標準1,000(管道高度介於18公尺以下者),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450000元整,本案限於111年11月19日前改善完成。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小港區山明里沿海三路二六號
違規地址
高雄市小港區山明里沿海三路二六號
統一編號
75137605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