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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豐紙器廠

文號
30-106-040021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17/04/18
違規日期
2017/03/2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罰鍰金額
NT$3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事業係從事紙箱印刷作業,員工將清洗印字版產生之藍色油墨廢水以25公升塑膠桶盛裝並傾倒至大門外溝渠,後續流至下游承受水體(雙連溪),污染水污染管制區。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桃園市中壢區過嶺里民族路五段三六號
違規地址
桃園市中壢區民族路五段36號
統一編號
43697078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