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34-110-010001
- 處分日期
- 2021/01/04
- 違規日期
- 2019/09/19
- 違反法條
-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8條第2項,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專業技術管理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6條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詹○○於105年08月25日設置為乙級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專業技術管理人員,後於108年7月31日登入設置為貴公司專職甲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已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8條第2項暨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專業技術管理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6條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8條第2項及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專業技術管理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6條之規定,並依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59條第10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竹縣湖口鄉鳳山村自強路一六號
- 違規地址
- 新竹縣湖口鄉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