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邰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45-110-010002
裁罰機關
新北市
處分日期
2021/01/12
違規日期
2020/11/18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16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189,784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公司為登記應負回收、清除、處理責任之業者,應於每單月30日前,依其前2個月之責任物之營業量或進口量及中央主管機關核定之費率繳納回收清除處理費,惟經本局通知後,未於期限內繳納回收清除處理費。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89784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6條第1項及應回收廢棄物責任業者管理辦法第6條第1項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1條第1項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尚未繳款
事業地址
新北市永和區中正路四一七號一一樓
違規地址
新北市永和區中正路417號11樓
統一編號
20833311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