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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長榮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高雄廠

文號
20-106-070024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7/07/26
違規日期
2017/05/11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10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廠固定污染源甲醛製造程序(M02)經本局於106年5月11日派員至現場執行設備元件檢測,經檢測結果,該製程設備元件編號:A14-R01之洩漏淨檢值逾2,000 ppm,超過高雄市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管制及排放標準第4條之規定,此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並依同法第56條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小港區山明里中林路三號
違規地址
高雄市小港區山明里中林路三號
統一編號
39054405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