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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0-090007
- 處分日期
- 2021/09/07
- 違規日期
- 2021/08/09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24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勒令停工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前往稽查,稽查時貴廠製程表面塗裝區(E109)作業中,並至後端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洗滌塔(A202)現場操作壓降為0mmH2O(許可核定15~45mmH2O)、洗滌液流率為25m3/hr(許可核定40~70m3/hr),查獲貴廠未依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內容操作,且本次違規為一年內經兩次限期改善仍違反同一法條規定,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96條第1項第3款規定視為情節重大。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40000元整,命貴廠光碟片製造程序(M01)製程停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是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龜山區文化里華亞三路五○號、五○號四樓(四樓)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龜山區華亞三路50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