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鴻承企業社

文號
21-105-120003
裁罰機關
嘉義縣
處分日期
2016/12/12
違規日期
2016/12/01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
罰鍰金額
NT$3,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社所有車輛經儀器檢測結果排放黑煙(污染度)達40%,超過民國88年7月1日以後出廠車輛之排放標準(35%),依法處分。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1月13日。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及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第1項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嘉義市東區後湖里保義路一○六號一樓
違規地址
嘉義縣水上鄉台一線統一速邁樂加油站對面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