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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3-111-080001
- 處分日期
- 2022/08/02
- 違規日期
- 2022/07/11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1)物料堆置:未設置防制措施(2)車行路徑: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粗級配舖設厚度不足、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舖面未清洗(3)工地出入口:未設置防制措施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8月10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及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第8條、第10條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桃園區力行路三○○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蘆竹區宏竹路101巷、大園區大牛稠小段14之7、蘆竹區大竹圍段 126之2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