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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奇畜牧場

文號
40-107-030001
裁罰機關
嘉義縣
處分日期
2018/03/08
違規日期
2018/01/18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農業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12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查南區隊於107年1月18日派員督察,發現貴場產出之禽畜糞(R-0104)及斃死畜禽(R-0112)等事業廢棄物未依規定記錄日期、種類、名稱、數量、用途、事業、再利用機構、再利用方式及處置證明。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及農業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12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嘉義縣中埔鄉和睦村公館庄內五九之一號
違規地址
嘉義縣中埔鄉和睦村公館庄內五九之一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