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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3-030014
- 處分日期
- 2024/03/19
- 違規日期
- 2024/02/01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2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93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臺端從事旅館(飯店)民宿業,經事業及污水下水道系統廢(污)水管理系統勾稽定檢申報,發現臺端112年7月1日至112年12月31日定檢申報未於113年1月31日前完成網路上傳,已逾期申報。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本案於113年2月26日函送限期改善或補正通知書(通知書編號:007330)限期113年3月7日改善完成,本局於113年3月7日確認改善完成在案。限改日期:113年03月07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2條第1項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93條第1項規定,依同法第56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7款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分期繳款中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白河區關嶺里關子嶺六五之九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白河區關嶺里關子嶺65-9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