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陳池豆皮廠
- 文號
- 40-113-090001
- 裁罰機關
- 雲林縣
- 處分日期
- 2024/09/08
- 違規日期
- 2023/09/01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1.本局於112年09月01日15時45分至現場稽查,該為豆皮廠,查該廠使用廢紙、廢塑膠條做為鍋爐燃料,未依主管機關公告再利用管理方式運作,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規定,依法告發。2.告知業者工廠運作應依環保相關規定,取得許可始得作業,確認後無誤簽名。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9月01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待改善
- 繳納情形
- 尚未繳款
- 事業地址
- 雲林縣虎尾鎮東屯里三之五十一號
- 違規地址
- 雲林縣虎尾鎮東屯里大屯3之51號
- 統一編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